转自:合肥发布
合肥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保持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依托软暴力方式有组织实施的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2.软暴力催收类。在催收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3.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5.强迫消费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6.劳务碰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不实信息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7.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8.色情敲诈类。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成年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9.碰瓷敲诈类。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10.网络暴力类。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等“六霸”、侵害未成年人及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合流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村霸”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2.“乡霸”类。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3.“沙霸”类。在采沙领域非法采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沙石资源、垄断沙石市场,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矿霸”类。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5.“市霸”类。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6.“街霸”类。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7.涉未成年人类。使用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手段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8.黄赌毒黑合流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合流的犯罪。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尽可能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具体违法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作案手法及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需注明举报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
(三)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四)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渠道
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方便掌握详细情况,鼓励来信举报。
(一)全国扫黑办
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可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二)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6260800、0551-110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青海路与黄河路交口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
(三)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4215484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与当涂北路交口东300米路北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扫黑办。
(四)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2831969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88号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扫黑办。
(五)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6265000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2号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扫黑办。
(六)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3359811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扫黑办。
(七)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5385345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8号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
(八)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6266696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天水路2366号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扫黑办。
(九)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6266820
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788号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扫黑办。
(十)肥东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7708110
信件邮寄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南环路肥东县公安局扫黑办。
(十一)肥西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6271678
信件邮寄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派河路37号肥西县公安局扫黑办。
(十二)长丰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6272236
信件邮寄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润和路交口东南长丰县公安局扫黑办。
(十三)庐江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1-66274246
信件邮寄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庐江县公安局扫黑办。
(十四)巢湖市公安局扫黑办(含安巢经开区)
举报电话:0551-66273201
信件邮寄地址:巢湖市人民路316号巢湖市公安局扫黑办。
特此通告
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