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侨网
8月19日,司法部发布关于欧盟外国补贴调查相关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的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等规定,司法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在对京东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该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据此前报道,2026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宣布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就京东拟收购德国消费电子零售企业CECONOMY一案正式启动深度调查。
欧盟委员会初步核查显示,京东或取得了来自中国的优惠融资、税收优惠及财政补助等各类境外补贴,这使得京东在并购谈判中给出优厚报价。交易落地后,合并主体依托补贴红利制定经营与投资策略,将扰动欧盟市场原有竞争格局。
本次调查重点关注两项内容:一是相关补贴是否对并购产生扭曲效应,强化了京东的收购竞标能力;二是相关补贴是否强化了合并后主体的竞争优势,对欧盟相关零售市场产生不利竞争影响。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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