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永来因涉及未按照规定锚泊的相关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管控、落实通航规则刚性约束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作业及航行人员严格遵守锚泊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辖区水上通航环境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永来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锚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1023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6*******0376 |
| 处罚法律依据 |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张永来,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锚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10236-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0376,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永来成立日期2016年6月13日,法定代表人张永来,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金湖县银涂镇集镇。
点评分析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个人张永来未按规定锚泊作出千元罚款,是严格落实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严守锚泊合规规则,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合规意识,助力长江水域通航秩序规范,对航运企业完善内部作业合规培训也具备参考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