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汤祖明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09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20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意味着相关航行主体的本次违法记录将纳入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内河航行相关的资质核验、作业审批等环节将产生对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被处罚人名称 | 汤祖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5*******7215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1009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汤祖明,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09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25*******7215,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内河航行相关从业者,需严格遵守内河航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瞭望义务、保持安全航速,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汤祖明成立日期2017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汤祖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东桥村。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针对涉事船员汤祖明的违规航行行为作出2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内河海事监管常态化落地的具体体现。该处罚严格依规执行,警示航运从业者严守安全航速、规范瞭望的航行准则,有助于倒逼航运企业强化船员合规培训,降低内河航行安全隐患,维护辖区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上一篇:下跌中的防御工具
下一篇:汽车与电池企业加码布局换电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