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创始人
2026-08-21 02: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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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8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6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0号)核准,公司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08,6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066.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92.9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173.71万元。

2021年9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96,066.63万元,由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含税)3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95,766.63万元缴存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29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014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净额93,173.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对应的可抵扣进项税170.38万元后,实际可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93,003.33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年10月18日,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便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服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项,并于2022年2月16日分别与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外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项,并于2022年6月22日分别与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为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外服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与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16,804.8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3月14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了《关于“数字外服”转型升级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节余资金测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暂未包含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收益,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

报告期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840.48万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8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外服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6,066.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92.92万元(不含税)及发行费用对应的可抵扣进项税170.38万元后,实际可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93,003.33万元。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7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激励对象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1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60分(含)至70分之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8,900股,个人绩效系数为7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70股A股限制性股票;另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了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70股,回购价格为2.69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3,443,104股变更为2,283,417,43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83,443,104元变更为人民币2,283,417,43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1日起45天内的9:0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董家渡路200号董家渡外滩中心T3栋12楼,邮政编码:200011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5670587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4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市董家渡路200号董家渡外滩中心T3栋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伟权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204名激励对象办理6,355,6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陈伟权、朱海元、归潇蕾、夏海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1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60分(含)至70分之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8,900股,个人绩效系数为70%,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70股A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另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了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00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670股A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于2024年8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于2025年8月15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于2026年8月14日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据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53元/股调整为2.69元/股。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5,670股

●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69元/股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以及调整回购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5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谢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自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共向2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1.73万股。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9、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间,拟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10、202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11、2023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2、2023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于2023年3月6日完成,共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29万股。2023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1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33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注销。

15、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

16、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注销。

17、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503,244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0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

18、2024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注销。

19、2024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6,503,244股限制性股票。

20、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1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97,957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21、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97,957股限制性股票。

22、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390,461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110股A股限制性股票。

23、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39,11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

24、2025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6,390,461股限制性股票。

2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1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290,928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271股A股限制性股票。

26、2026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14,271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6月22日完成注销。

27、2026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90,928股限制性股票。

28、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355,65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69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670股A股限制性股票。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规定: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得分与其个人绩效系数的关系如下:

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1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60分(含)至70分之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8,900股,个人绩效系数为7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7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9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解除了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9元/股。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70股。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3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权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时对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于2024年8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于2025年8月15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于2026年8月14日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据此,公司对回购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所使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3.53-0.20-0.12-0.13-0.24-0.15=2.69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回购数量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25,670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和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5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4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共计6,355,6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另行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0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355,650股限制性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5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谢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自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共向2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1.73万股。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9、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间,拟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10、202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11、2023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2、2023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于2023年3月6日完成,共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29万股。2023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1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33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注销。

15、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

16、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注销。

17、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503,244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0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

18、2024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13,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注销。

19、2024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6,503,244股限制性股票。

20、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1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97,957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21、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97,957股限制性股票。

22、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390,461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110股A股限制性股票。

23、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39,11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

24、2025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6,390,461股限制性股票。

2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1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290,928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271股A股限制性股票。

26、2026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14,271股A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6月22日完成注销。

27、2026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90,928股限制性股票。

28、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0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6,355,65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69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670股A股限制性股票。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于2026年5月22日届满。

(二)限售条件已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4名,可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55,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具体情况如下:

注1:表格所列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2:上表中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60分(含)至70分之间,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8,670股)需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55,650股。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和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公司代码:600662 公司简称:外服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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