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常态化”这一表述不仅是治理态势升级的信号,也彰显了党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的坚定决心。
企业账款拖欠是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顽瘴痼疾。账款久拖不结,往往使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争取合法权益,既怕耗费高昂维权成本,又怕“赢了官司,丢了生意”;等待资金回笼,不但会使经营承压,还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的危局。
企业账款拖欠带来的负面影响具有广泛性和传导性,不仅使民营企业经营发展遭遇困境,更会破坏市场公平原则,进而对整个社会的投资、创新、就业形成制约。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是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的必要之举,但运动式清欠往往治标难治本,实行常态化整治,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之策。
常态化整治账款拖欠问题,需完善管长远、管根本的法规制度。2025年3月出台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结款期限、监督管理、违法处罚等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清欠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需进一步织密法治之网,细化违规行为判定标准、利息计算办法、违约处罚措施等,让相关法规更易落实落细。同时,强化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构建持续有效的治理体系,是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的重点。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压实清欠主体责任。比如,北京市明确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纳入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甘肃省将清欠成效纳入地方党政班子年度绩效。把清欠工作的进度、成效等指标与相关负责人的奖惩晋升、评优定级挂钩,才能有效倒逼责任落实,为清欠工作注入持久内生动力,推动其进入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要多举措维护民营企业权益。应畅通账款拖欠投诉举报渠道,简化举证流程,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对回款受阻的守信企业给予降息、展期等支持,用金融“活水”为民营企业解燃眉之急。
“前清后欠”是过去清欠工作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常态化清欠只有遏制住新增欠款,才能收获事半功倍的成效。应将这项工作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协同推进。各地不宜盲目跟风上项目,应结合全局之所需和一域之所能,找准自身发展定位,通过严谨细致的审核评估保留特色化、高质量的项目,及时叫停同质化、低水平的项目。
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办法推进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才能为民营企业扫除后顾之忧、树立发展信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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