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陕西榆林定边县李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4月25日晚,他13岁的儿子小李回家途中遭两名成年男子无故殴打,致小李闭合性颅脑损伤、耳鸣。
据李先生讲述,当晚9时许,他的儿子小李和几名同学结伴步行回家,临近小区门口时,成年男子刘某突然从身后踢了小李一脚。
小李质问刘某为何踢人,刘某责问小李这么晚还不回家睡觉,小李称已经到了小区门口,并再次质问刘某为何踢他。刘某责怪小李不该“犟嘴”,随后又一巴掌打在小李后颈部。小李等人一路尾随刘某,并持续报警,行至一酒店附近时,郭某出现。
小李见刘、郭二人欲乘车离开,便叫住二人,称已经报警,让他们不要走。郭某见状,要求小李将电话给他,并称自己就是警察,他要与报警接线员沟通。小李未照做,随后二人发生争执,郭某抬手一巴掌打在小李侧脸。随后二人一起离开。
李先生称,打人者,他们并不认识,事发前,孩子也并未和他们有摩擦,孩子无故被打,他觉得很委屈。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打人者系当地民警郭某和住房公积金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刘某。李先生称,孩子因伤休学一个月。定边县公安局于5月29日对二人处以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披露,打人者刘某的工作单位为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定边管理部,郭某的工作单位为定边市公安局。李先生称,郭某是当地的一名民警,也正因如此,这件事让他觉得很不公平。
“事发至今,他们二人从未向我儿子道歉,也未赔偿。孩子的医疗费都是我们自己支付的。”李先生称他现在的诉求是,希望能讨一个说法,同时要求打人者道歉并赔偿。
8月22日,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郭某本人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致电郭某及刘某所在单位,也未能接通。
据津云此前报道,8月21日晚,记者联系上郭某,郭某表示案件已立案,随后拒绝进一步回应并挂断电话。随后记者致电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定边管理部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称刘某目前请假不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