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间,佳缘科技(维权)(301117)公告称,公司于8月2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招股说明书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8月2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佳缘”,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公司股票8月24日停牌一天,8月25日复牌。
公告显示,佳缘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佳缘科技自2019年起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该客户为公司2019年第二大客户、2020年第一大客户。2019年、2021年、2022年,佳缘科技与客户A签署多份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2015.60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613.84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
2020年,佳缘科技介入无锡金都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与昆明博远中菱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4.24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5.39%、3.61%、8.85%、9.51%;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02%、25.80%、16.95%、24.43%。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朱伟华和财务总监柳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之一尹明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佳缘科技主营业务涵盖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及人工智能业务。
截至8月2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7.72元/股,市值32.04亿元。
作者:邱紫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