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黄石市盛兴海运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缪文康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海事违法行为,被茂名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属于2026版海事轻微违法行为处置范畴,相关主体因符合免予处罚的认定条件,最终未被施加实质性惩戒措施。
本次海事部门的处置结果,既落实了海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的管理要求,也不会对黄石市盛兴海运有限公司的正常营运资质造成负面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黄石市盛兴海运有限公司、缪文康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62010012-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9142*******273R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9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茂名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黄石市盛兴海运有限公司与缪文康,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6201001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2*******273R,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9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茂名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管理规定。
综合点评
本次黄石市盛兴海运有限公司相关海事轻微违法事项最终获茂名海事局不予处罚,是监管部门依法适用免罚清单的合规结果。该处理既明确了船舶自查管理的合规边界,也未对企业正常经营、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体现了海事领域柔性执法的导向,也为同类航运企业合规处置轻微海事违规事项提供了参考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