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企业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规范水上航行秩序、压实航运主体航行合规责任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712G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1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21*******712G,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1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通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行违法处罚信息,也意在引导各类航运企业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共同维护水上交通通行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王海生,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75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 100% | 2000 | 2013-06-27 | - |
点评分析
本次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通海事局处以2000元小额罚款,属于单次轻微合规瑕疵,涉事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整体营收及品牌信用造成实质性冲击。该事件也提示公司需强化船员航行规则培训,补齐内河航行合规细节短板,规避后续同类违规引发的更高等级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