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左才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相关议案。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148人,均为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160789470,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31.6054%。公司在任董事6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王敬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覃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普通股 | 160433015 | 99.78 | 216539 | 0.13 | 139916 | 0.09 |
本次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1 | 关于补选覃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66203 | 94.45 | 216539 | 3.37 | 139916 | 2.18 |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律师、原松雷律师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意见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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