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转自:中国医药报
本报安徽讯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推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高标准建设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立足安徽省中药材资源优势和产业实际,以提升中药材质量为核心,从强化高标准服务指导、提升高标准基地建设水平、推动高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监督实施三个方面提出11项举措。
《方案》明确,强化高标准服务指导。聚焦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薄弱等问题,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职能优势和协会、商会等社团作用,加强政策宣贯、技术服务指导和人才培养,统筹推进中药材GAP宣贯普及、专业人才培育和中药材GAP检查员能力提升。
为提升高标准基地建设水平,《方案》要求,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高质量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健全产地加工与仓储体系,推动“十大皖药”规范种植与中药材GAP建设有机融合。
同时,《方案》要求,推动高质量中药材GAP监督实施。推动中药材GAP常态化建设,加强中药生产企业采购管理,加强集采中选中药质量监管,督促中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严格对照中药材GAP要求开展自评,规范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供应商审核责任,加强中药材质量评估。 (孙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