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57,证券简称:北方长龙)发布公告称,公司结合现行监管规则要求与自身实际运营情况,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开展修订工作,相关修订议案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正式生效。
据了解,本次制度修订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要求推进,核心目标为补全公司治理体系细节、强化合规运营能力,适配现阶段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本次涉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类型 |
|---|---|---|---|
| 1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否 | 修订 |
北方长龙方面表示,本次修订后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已同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广大投资者可登录平台查阅完整内容。本次制度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全体投资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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