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一豪因涉船舶标识类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存在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的违规行为,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可能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一豪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2016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15*******903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泰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一豪,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16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15*******9037,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一豪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一豪,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新华区青年街金圆大厦东门南数第四门脸。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由为船舶未按规定标注或遮挡船名、船籍港等标识,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的常规警示案例。该处罚督促航运相关主体严格对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规范船舶标识管理,及时补齐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监管风险,保障内河航运作业的合规性与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