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间,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35)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此前获批的2688.9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安排,同时同步终止此前作出的“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承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据了解,中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23年完成发行上市,本次发行经证监会注册批复同意,合计发行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达16.02亿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9737.41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规模为24288.91万元。按照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规划,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投向两大核心主业项目,具体投向安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6,000.00 | 111,384.42 |
| 2 | 年产3 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14,064.08 | 14,064.08 |
| 合计 | 150,064.08 | 125,448.50 |
回溯此前的相关安排,公司曾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在同年5月2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正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中的2688.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拟使用资金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07%。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动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执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操作。
对于本次取消该事项的原因,中重科技表示,系结合公司最新战略部署与当前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造成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该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全票同意,各专项委员会均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监管规则与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不会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律程序,后续将持续督促公司合规管理剩余超募资金,保障募集资金专户监管要求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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