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完成的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架构、股份管理、股东权利、经营运作、党建嵌入、利润分配等核心规则进行全面梳理与明确,为公司长期规范运营搭建了更完善的制度框架。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覆盖从设立背景到终止清算的全流程治理要求,多项核心经营与治理关键数据清晰公示。
以下为本次新版章程披露的核心基础经营数据:
| 事项类别 | 具体内容 |
|---|---|
| 公司注册资本 | 67805.52万元 |
| 已发行股份总数 | 67805.5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 2500万股,2002年9月5日在上交所上市 |
| 董事会总人数 | 7人,其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
| 党委专职党务人员配备要求 | 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 |
| 党建工作经费列支比例 | 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 |
| 成长期现金分红占比要求 | 单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新版章程进一步强化了党建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明确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覆盖战略规划、大额投资、人事任免、职工权益等十大类核心议题,同时明确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的治理安排,实现党的建设与公司经营深度绑定。
在股份管理层面,章程细化了股份回购的操作规则,明确不同情形下回购股份的决策权限:因减资、合并事由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决议,因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回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即可实施,且回购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总股本的10%,需在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同时章程划定财务资助红线,除员工持股计划等特殊情形外,公司为他人获取本公司股份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针对股东权益保护,新版章程补充完善了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管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将全资子公司相关权益受损的维权路径也纳入章程保障范围。在关联交易表决、重大事项审议等场景下,明确要求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且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充分保障中小股东话语权。
治理架构方面,公司董事会除法定审计委员会外,还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编辑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编辑委员会为出版类上市公司特色设置,专门承担出版导向监督、重大出版战略研究、重点出版物落地指导等职能,匹配公司文化传媒主业的特殊属性。同时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构建了符合监管要求的内部监督体系。
利润分配规则上,公司明确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即期支出等条件下,成长期阶段现金分红占单次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20%,且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充分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章程同步废止,后续将作为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厘清各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法律文件,为时代出版长期合规运营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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