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8 证券简称:祥生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8号)核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0,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494,358.3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7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1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5,304.25万元为募投项目“超声医学影像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三) 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超声医学影像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5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祥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祥生智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0,628.6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发生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发生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