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碧波因涉及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的相关海事违法行为,被金山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轻微违法事件的处置全要素,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的公开体现。该处置结果不会对当事人的海事从业资质造成负面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王碧波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52000033-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9*******511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7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金山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王碧波,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52000033-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309*******5111,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7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金山海事局,该处置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的监管导向,兼顾了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管要求与市场主体的合理权益保障。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碧波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王碧波,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湛江市霞山区社坛路40号外贸服装商品城A020-021号商铺。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对相关主体的涉船舶污染物记录类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严格对照法定免罚清单与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的合规处置。既体现海事监管的执法温度,也明确了轻微涉海环保违规行为的容错边界,有助于引导相关航运经营主体主动规范船舶操作记录管理,降低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