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钱坤银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情形,被重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直接影响涉事船长钱坤银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督促其后续严格落实船舶航行安全相关法定职责。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钱坤银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1205002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5001*******163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重庆海事局 |
本次重庆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钱坤银,违法事实对应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的相关案由,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1205002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5001*******1635,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重庆海事局。本次处罚严格依照海事领域船员管理相关法规执行,是海事部门强化水上航行安全源头管控、压实船长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执法举措。
事件点评
本次重庆海事局对船员钱坤银作出7400元罚款,系针对个人履职违规的处罚,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需严格落实开航前适航、配员及值班合规要求,也提醒涉事关联企业需强化船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履职疏漏引发的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