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照片、现场视频、实地看树,
看似“有图有真相”的林木交易,
实则可能是精心编织的诈骗陷阱。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结一起林木交易诈骗案,被告人虚构公益林木所有权,骗取9名木材经营者定金共计23100元,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设局:公益林地沦为诈骗“道具”
2025年11月起,无固定收入的王某,将目光锁定在住处周边一片村集体所有的公益水杉林,萌生借公共林木虚假售卖牟利的歪念。他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低价售树广告,谎称自有大批水杉待售,吸引木材经营者前来咨询洽谈。
为增加骗局可信度,王某拍摄大量林地实景照片、视频,主动邀约买家实地看树,让被害人亲眼见到成片林木,刻意营造货源真实、权属归己的假象。洽谈期间,他还主动出示身份证件,进一步打消买家的防备心理。
施骗:收取定金后失联挥霍
待买家实地核验、放下戒备后,王某以锁定货源为由,要求买家预先支付定金。一旦钱款到账,王某便一改态度,肆意拖延约定的砍树时间,面对买家的退定金诉求,更是百般推诿、拒不回复,骗取的全部钱款均被其个人挥霍。
多名受害人察觉被骗后陆续报警,这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彻底败露。经查,涉案水杉林为街道栽种、村集体所有,王某无任何权属及处置权限,全程假借公共林地实施虚假售树诈骗。2025年11月至12月,王某先后诈骗9名被害人,单笔金额800元至8300元不等,累计涉案金额23100元。
落网:虚构权属牟利 男子获刑担责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现场指认等完整证据,精准锁定诈骗数额,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林木所有权、隐瞒无权处分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
2026年4月9日,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4月16日,青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林木交易先落实三项核查
林木、林地属于特殊交易标的,现场可见实物,不代表卖方拥有合法权属。本案骗子正是利用大众“眼见为实”的心理误区,以真实林木掩盖虚假权属,实施诈骗。
检察官提醒广大林木经营者,交易前务必落实三项核查。一是核身份,确认卖方是否为林木所有权人,非权利人需核验正规书面授权材料;二是核权属,要求对方出示林权证、集体资产证明等官方凭证,并向属地村委、林业站复核确认;三是核流程,大额交易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杜绝私下转账付定金,对低价急售、催促付定金等情况保持高度警惕。
公益林的采伐、交易有着严格审批流程,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频繁催缴定金的交易,即便现场实景真实,也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及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现场影像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维权。多一步权属核查,就能有效规避交易陷阱,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来源 | 通讯员 黄若媛 新闻晨报 记者 叶松丽
编辑 | 吴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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