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公示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全流程监管的具体举措,相关企业需按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并同步完成作业记录合规性整改,否则将面临后续的信用联动约束。
该处罚事项的公开也为内河航运物流领域相关经营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督促各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作业台账记录的法定要求,防范内河水域污染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WM9D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2020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明确,被处罚人为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WM9D,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2020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所有流程均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公开合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刘传利,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苑B区12幢204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传利 | 90% | 270 | 2030-05-01 | 2025-05-23 |
| 2 | 王跃 | 10% | 30 | 2030-05-01 | 2025-05-23 |
综合点评
此次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因船舶作业记录不合规被海事部门处罚,虽单笔罚款金额较低,但属于内河船舶污染防治领域的合规警示事件。该处罚将督促公司补全内部船舶运营台账管理漏洞,强化船员环保作业规范意识,避免后续触发更严重的合规风险,对其完善航运全流程合规体系具备明确的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