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泰州心诚顺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机动船大气污染物排放违规问题,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该公司名下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且存在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情况,海事部门依据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本次处罚决定内容为对泰州心诚顺航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在辖区内的船舶营运审批、作业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泰州心诚顺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2X6Q |
| 违法案由 |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55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3号))》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泰州心诚顺航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2X6Q,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55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作出该处罚所依据的法规为《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3号))》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此次公示相关处罚信息,也是为了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船舶排放日常运维管理,共同维护辖区水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天眼查数据显示,泰州心诚顺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杨永生,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73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杨永生 | 100% | 100 | 2070-12-31 | - |
综合点评
泰州心诚顺航运此次因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被海事部门处罚,虽罚款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其船舶运维、环保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该处罚会被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或影响其后续航运资质审核、招投标资格,也警示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排放管控要求,避免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