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8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桂市税稽处〔2026〕2号)。
● 广西沐邦因不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被追缴取得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合计76,044,798.23元,并追征滞纳金合计26,218,954.32元。广西沐邦已于2026年5月27日、5月28日全额缴回上述留抵退税款合计76,044,798.23元,本次需缴纳滞纳金26,218,954.32元。
● 本次税务处理决定不涉及行政处罚,缴纳滞纳金事项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约2,621.90万元,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沐邦”)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桂市税稽处〔2026〕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广西沐邦自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未正式投产,未有正式产品,无制造业相关销售收入,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七条的规定,应补缴2024年5月11日、7月12日两次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5,180,275.10元、70,864,523.13元,合计76,044,798.23元。
鉴于广西沐邦已于2026年5月27日缴回取得的增值税留抵退税50,000,000.00元,于2026年5月28日缴回取得的增值税留抵退税26,044,798.23元,合计76,044,798.23元,故本次无少缴税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广西沐邦申请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从取得留抵退税款之日起至留抵退税款追回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合计追征滞纳金26,218,954.32元。
限广西沐邦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万秀区税务局将上述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广西沐邦已于2026年5月27日、5月28日全额缴回上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合计76,044,798.23元,本次《决定书》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合计26,218,954.32元,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账务处理,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约2,621.90万元,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税务处理决定不涉及行政处罚。公司及广西沐邦将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妥善解决滞纳金的缴纳及做好相关账务调整工作。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广西沐邦若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中前期差错的情形,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更正调整。具体影响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