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宁夏金融监管局集中发布批复,同意区内19家县市农商行解散。同日,黄河农商银行表示,已顺利承接全部资产、负债与网点,宁夏农信系统正式从“两级法人”迈入“全区统一法人”新阶段。
在一个多月前的7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发布《关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农商行的批复》,同意黄河农商银行吸收合并永宁、贺兰、灵武、石嘴山等区内全部19家县市法人农商行,并将上述机构改建为分支机构。8月31日,在批复同意解散上述19家农商行的同时,宁夏金融监管局核准黄河农商银行增加注册资本12.95亿元,由18.5亿元变更为31.45亿元。
宁夏曾是农信社改革的模式“探路者”之一。2008年,由原宁夏回族自治区联社和银川市联社合并组建的黄河农商银行正式挂牌开业,成为全国第一家由省级联社改制的银行。通过向19家市县机构投资入股并实施垂直管理,宁夏农信系统形成了“金融持股公司”管理模式,长期维持20家法人机构并存的“两级法人”格局。
随着全国农信社深化改革正式启动,宁夏农信系统也开始积极推进新一轮改革。
据公开信息,黄河农商银行于2024年、2025年已先后完成两轮增资,总股本由16亿股增至18.5亿股,机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全资持股的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两度参与增资,增资后持有该行约2.35亿股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2.7%。此外,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出版传媒集团两家本地国企本就是黄河农商银行的重要股东,两轮增资后,两家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8.17%、6.68%。
在今年的新年贺词中,黄河农商银行披露“宁夏农商行深化改革方案最终获得批准”。在此基础上,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全区农商行统一法人改革”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今年4月,黄河农商银行及19家县市农商行同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吸收合并相关议案。此次改革完成后,黄河农商银行实现了由“金融持股+两级法人”到全区统一法人的改革。
围绕本轮改革,黄河农商银行在2026年又经历了一系列股权调整。黄河农商银行在2026年4月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了吸收合并19家县市农商行的议案及19家县市农商行股东持有的股权转换为黄河农商银行股份的议案。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一步审议了国有企业受让该行股份、启动定向募股增加注册资本、因吸收合并19家县市农商行增加注册资本等四项议题。2026年6月24日,宁夏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黄河农商银行11433万股股份、江苏明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2692.2989万股股份。受让后,宁夏银行合计持有黄河农商银行14125.298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635%。在宣布并表运营的同一日,宁夏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受让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等持有的黄河农商银行1.69亿股股份。受让后,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黄河农商银行4.0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达到21.84%。
根据公开信息,统一法人后,黄河农商银行设立一级分支机构24家、营业网点346个、便民金融服务点2532个,资产规模逾2300亿元,股本总额31.45亿元,资本充足率13.2%,拨备覆盖率260%,核心指标均优于监管标准。黄河农商银行表示,改革后将秉持支农支小本源定位,持续深耕本土市场,聚焦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对宁夏特色优势产业的信贷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