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邵青松、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武汉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82010042-1-1,针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3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将对涉事主体的内河航行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航运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规避同类违规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邵青松、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8201004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3*******071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武汉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涉事被处罚主体为邵青松与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触发处罚的违法情形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8201004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3*******071X,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3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武汉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武汉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轻微处罚。该事件警示公司需强化航行规则落地执行,补齐日常运营中的合规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风险与信用负面影响,保障航运业务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