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航运在线)
低闪点船舶船员T11/T12 办理指南
持证要求
初次办理
证书展期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调整和环保要求的提高,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氨、氢等各类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以下简称“低闪点燃料”)的船舶发展迅速。这类船舶的安全运营,离不开具备专业资质的船员队伍 — 而T11/T12等专项办证要求,正是船员上岗的关键门槛。今天这篇解读,就为大家划清政策要点、梳理办证关键,帮你少走弯路、高效拿证!
一、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持证要求
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的培训合格证分为两种:1.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代码T11);2.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合格证(代码T12)。
在低闪点燃料船舶任职的所有船员都应持有T11。在低闪点燃料船舶任职的船长、轮机长、轮机员以及其他对管理、操作负有直接责任的船员,还应持有T12。
二、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初次办证
1.初次办理T11
初次办理T11,应当参加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
已经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T04)或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5)者可直接办理T11,免于T11培训。
具有T11培训资历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部海事局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https://cyxx.msa.gov.cn/crew_qey/qry/trainInit.action
2.初次办理T12
参加T12培训前,应当完成T11培训;
初次办理T12,应当通过培训合格证考试后,具有不少于1个月认可的在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的船舶上服务的海上资历,包括至少3次船上加装燃料操作,3次加装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由认可的加装燃料操作模拟器培训代替。
注意:船员办理T12相关的加装燃料操作模拟器培训,不得由《海船船员培训大纲》规定的T12培训相应内容替代或占用规定的T12培训最低学时。
3.持有T05的船员办理T12
持有有效T05的船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办理T12:
(1)持有有效的T11;
(2)在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上完成至少3次船上加装燃料操作,3次加装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由认可的加装燃料 操作模拟器培训代替;或在液化气船上完成3次装卸货操作;
(3)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在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的船舶上服务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不少于3个月的将 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作为货物载运的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
三、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证书再有效
办理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当在培训合格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培训合格证再有效,并满足以下要求: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在合格证失效1年内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易错点:很多船员使用资历办理T11/T12再有效时,存在一个思维误区,认为液化气船(LNG船、LPG船)的任职资历都可以办理T11/T12再有效,其实并不然。液化气船≠液化气动力船。
正确
液化气动力船:以液化气为燃料的船舶
错误
液化气船:运输液化气,液化气为货物的船舶
问
怎样判断任职船舶是否低闪点燃料船?
低闪点燃料船的船舶种类可以通过船舶的船检证书来判定。船检证书上记载船舶主机类型为LNG动力、LNG/柴油混合动力、氨/柴油混合动力等船舶都属于低闪点燃料船舶。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