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营口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涉事主体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相关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该案件的案由、处罚依据等全流程合规信息,也将对该企业的海事领域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346P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5201010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营口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为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52010105-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9132*******346P,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营口海事局。海事领域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公开公示处罚信息,也进一步督促相关航运物流类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安全自查的法定要求,规范留存相关航行安全记录,保障水上航运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月10日,法定代表人岳爱忠,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2人,注册资本436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36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7号1幢。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岳爱忠 | 33.1196% | 1446 | 2013-01-10 | 2013-01-10 |
| 2 | 童来如 | 22.4462% | 980 | 2013-01-10 | 2013-01-10 |
| 3 | 南京盈益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234% | 800 | 2016-07-20 | 2016-08-31 |
| 4 | 南京金万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33% | 700 | 2016-07-20 | 2016-08-31 |
| 5 | 杨振宁 | 9.1617% | 400 | 2016-07-20 | 2016-08-31 |
综合点评
南京鹏飞智慧物流因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留存自查记录被营口海事局罚款2000元,该处罚警示公司需补齐船舶安全管理流程短板,及时完善自查机制与档案留存规范,避免后续因同类合规疏漏引发更严重的营运风险,维护自身物流业务的合规信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