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规则协同助力务实合作:共筑亚太能源协同治理新格局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 韩沁珂 王倩钰 杨雷
亚太地区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全球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最集中的区域之一。亚太经合组织(APEC)21个成员经济体经济总量约占全球六成,贸易总量在全球占比过半,能源生产与消费量均占全球60%左右。亚太地区能源发展状况深刻影响着全球能源市场走势和全球能源转型进程。
当前,全球能源格局正经历深刻调整,能源安全、产业供应链稳定、绿色低碳转型与气候治理等多重挑战相互交织。统筹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深化区域协同务实合作,是APEC各经济体共同面临的时代命题。
一、协同治理是时代要求
能源合作长期以来都是APEC的重要议题。1990年成立的APEC能源工作组(Energy Working Group,EWG)是亚太地区最早建立的区域能源合作机制之一,长期致力于促进能源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区域能源安全水平并推动可持续发展。
随着能源转型的深入推进,亚太能源合作的内涵持续深化。过去,区域合作多围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硬联通”展开。当前,能源系统面临的系统性挑战已经超越单一经济体和单一产业的范畴,需要跨区域、跨领域、跨主体的协同应对。
这一趋势在APEC多项共识中持续强化。《2040年亚太经合组织布特拉加亚愿景》明确提出“建设开放、充满活力、富有韧性的亚太共同体”目标。在能源领域,APEC先后提出了能源强度下降与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等目标,并持续推动能源基础设施韧性建设和低碳社区合作。2023年,第13届APEC能源部长会议进一步明确,要在保障能源安全基础上推进公平、有序和可持续转型,加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的协同参与。
当前,亚太能源协同治理面临需求增长、供给结构调整与安全风险叠加的综合压力。一方面,能源需求持续增长。亚太能源研究中心(APERC)预测,到2060年,APEC区域电力需求较2022年增长96%,接近翻倍。交通领域电气化、制造业绿色转型、数字经济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爆发式增长,正驱动电力需求持续攀升,对能源供给能力与价格可负担性形成约束。
另一方面,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推动了能源结构优化,也对电网调节能力、储能配置水平、系统灵活性和供应链韧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能源转型已从“装机增长”转向“系统重构”。
同时,能源安全风险呈现区域外溢特征。极端天气频发、自然灾害增多、国际能源市场波动以及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使得能源供应和基础设施安全面临更多不确定性。能源安全内涵也从资源保障扩展至供应链韧性与应急能力。
面对上述变化,加强政策协调、规则衔接、技术交流与能力建设,将是亚太能源发展的现实路径。
二、区域能源协同共治的实践
APEC区域协同治理建立在长期务实合作的基础之上,正从基础设施“硬联通”向规则机制“软衔接”延伸。
大湄公河次区域的能源合作是亚太能源合作最具代表性的“硬联通”样本之一。中国与老挝、越南、泰国等成员经济体围绕电网建设、水电开发和新能源投资开展了长期合作。2026年4月,中老500千伏联网工程和老挝北部互联互通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项目正式投运,有效提升了区域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力。亚洲开发银行数据显示,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电力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5年底,累计交易电量已突破800亿千瓦时,区域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与此同时,中国企业持续深度参与区域经济体的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为区域能源转型提供装备、技术和工程服务支撑。
东北亚地区在能源合作“软衔接”方面也在持续推进。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氢氨醇等领域,中国与俄罗斯、蒙古国、韩国、日本等经济体开展了广泛交流,为区域能源资源互补与长期协作奠定基础。
在产业合作基础上,规则与能力建设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例如,跨境电力交易不仅依赖物理互联,还涉及交易机制、电价体系与市场规则协调;新能源产业链合作也从设备与投资扩展至标准、认证与规则衔接。
此外,在APEC框架下,关于规则协同的探索已初见成果。低碳城镇(Low Carbon Model Towns,LCMT)项目在绿色建筑、智慧能源和低碳交通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的低碳城镇规划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和政策工具包,为相关成员经济体开展低碳城镇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APEC Sustainable Energy Center,APSEC)自2014年设立以来,持续开展政策研究、能力建设和经验交流活动,推动成员经济体实现经验共享与政策对话。
需要强调的是,规则协同并非追求统一模式,而是在尊重各经济体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发展路径差异的基础上,推动形成更多可对接、可兼容、可互认的规则体系和合作机制,从而降低跨境合作成本,提高区域能源资源配置效率。这也正是能源协同治理的核心内涵。
三、能源协同共治的中国愿景
在推动亚太能源协同共治的过程中,中国是践行者,也是倡议者。过去十余年,中国能源转型重塑了国内能源结构,也为推动APEC区域能源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8亿千瓦,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接近40%;202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量已超过全社会用电增量;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位居全球首位。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储能商业化应用的成功实践,为区域能源合作提供了可复制的技术路径与产业基础。
在对外合作方面,中国企业海外绿色技术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多家海外高校和智库的研究显示,自2022年以来,中国企业海外绿色技术投资累计超过2300亿美元,其中仅2025年就投资约800亿美元,合作内容从单一项目投资向产业链协同与系统化布局延伸。
回顾中国参与APEC能源合作的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坚持开放包容、协商合作,尊重各成员经济体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差异;坚持能源安全与绿色转型并重,推动发展与减排相协调;坚持创新驱动,以技术进步促进清洁能源成本下降和规模化应用;坚持能力建设与经验共享相结合,利用APEC机制和平台推动最佳实践交流和治理能力提升。
作为2026年APEC东道主,中国提出“建设亚太共同体,促进共同繁荣”的主题,聚焦“开放、创新、合作”。在能源领域,中方将围绕“共筑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展开对话与合作,推动区域能源合作从理念共识向机制化、务实化转变。
面向未来,亚太地区可以从以下方面推进能源协同治理:第一,加强能源安全合作,建立更加完善的能源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关键能源基础设施韧性。第二,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跨境电网、跨境电力交易和区域能源市场合作,提高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水平。第三,深化绿色产业协同,围绕风电、光伏、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加强产业链合作和技术交流。第四,推动能源高质量普遍服务,在巩固区域能源可及成果的基础上,满足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高质量用能需求。第五,加强能力建设合作,依托APEC能源工作组和APSEC平台扩大技术培训、政策研究和最佳实践分享,提升区域能源治理能力。第六,完善绿色金融合作机制,为区域能源转型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从能源贸易到产业协同,从设施互联到规则衔接,从项目合作到协同治理,APEC能源合作正在进入更加注重协同治理的新阶段。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区域能源合作新格局,不仅有助于提升亚太地区能源安全和转型发展水平,也将为全球能源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亚太经验。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