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超控股公告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近日与青岛中科国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燃气轮机相关零部件产品的后续采购与产能保障事宜达成框架约定。
根据协议,江苏精铸承诺新厂房正式投产后,将新厂房设计年产能不低于30%作为专项预留产能,优先保障青岛国晟采购需求;青岛国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江苏精铸采购相关产品。
本次协议为框架性意向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待后续落实。中超控股表示,本次合作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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