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钟健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裁量依据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压实船舶安全主体责任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本次处罚针对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人员配置违规问题作出,涉事当事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罚款,相关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管理相对人信用监管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钟健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7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2*******133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钟健,违法事实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7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2*******1338,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船舶停泊期间足额配置值班人员是防范走锚、碰撞等突发险情的核心保障,各相关主体需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辖区通航环境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钟健成立日期2000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钟健,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玉林市龙船市场二楼D13号。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针对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作出的千元级处罚,属于海事领域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置,涉案主体为自然人钟健,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该处罚严格依规执行,对航运相关经营主体而言,是明确的合规提示,督促从业者严格落实内河船舶停泊值班要求,规避同类违法风险,保障内河航行停泊安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