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马丰玉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被烟台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其相关海事作业活动也将受到后续合规性核查的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马丰玉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92030037-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706*******553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烟台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马丰玉的违法事实明确,系在船舶航行经过港口、锚地等特殊管制区域时未遵守对应区域的专项航行规则,烟台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出具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92030037-1-2的处罚决定书,于2026年9月8日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处罚决定,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706*******5533。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通航重点区域航行秩序管控、压实海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常规执法举措,也为所有海上航行相关从业者明确了合规操作的边界。
事件点评
本次烟台海事局对马丰玉作出的2400元罚款,系针对涉事船舶未遵守特定特殊航行规则的合规处罚,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处罚流程合规。该警示明确了船舶在重点管控水域的航行合规红线,督促相关航运主体强化航行规则落实,规避同类违法风险,维护海上通航秩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