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14:30,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单小东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1人,代表股份总数315,686,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81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14,7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6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0人,代表股份97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906%。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40人,代表股份97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906%。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全部提交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总表决同意占比 | 总表决反对占比 | 总表决弃权占比 | 中小股东同意占比 | 中小股东反对占比 | 中小股东弃权占比 |
|---|---|---|---|---|---|---|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99.9589% | 0.0397% | 0.0014% | 86.6626% | 12.8853% | 0.4521% |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9.9686% | 0.0256% | 0.0058% | 89.8171% | 8.3128% | 1.8701% |
其中《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包括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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