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上市公司每年承担巨额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已明显影响公司利润。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东海索道等资产,其经营收益主要归集团。请问这些集团资产是否承担相应资源使用成本?若相关费用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担,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承担成本、集团享受资产收益”的利益不对称?公司是否考虑由集团按合理比例补偿或分担相关费用,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董秘回答(黄山旅游SH600054):
您好!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受托管理东海索道分公司,全面负责东海索道分公司营业前筹备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收取相关管理费,东海索道分公司的损益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或享有(详见公司2026-008号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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