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现代商业银行杂志)
“钱存银行,到底安不安全?”“银行要是出问题了,我的血汗钱谁来赔?”别担心,有一项制度已经守护了百姓存款整整11年。它不是银行经理的承诺,不是柜台上的宣传单,而是一张覆盖全国的“金融安全网”: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条例》从2015年正式施行至今,这项被视作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之一的基础性制度,已走过11年稳健历程。2026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期间,中国央行官微发布关于存款保险的科普信息,强调存款保险不是商业保险,是国家以立法形式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
近期,人民银行数据显示,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存款保险50万元的偿付限额始终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处于国际较高水平。存款保险基金每年有稳定的保费收入,为依法保护存款人权益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遇事不慌张 “三大支柱”构成存款“安全网”
根据存款保险制度,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始终能为绝大多数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这一水平处于国际较高之列。
“存款安全有保障”,让百姓稳定了预期,是防范挤兑风险的“压舱石”。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11年间,存款保险宣传已累计覆盖超16亿人次,公众认知水平大幅提升,从源头上降低了挤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事实上,存款保险是我国金融业一项基础性制度,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共同构成我国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
其中,央行作为“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最后贷款人”主要通过保障支付、提供流动性支持等,解决银行业的流动性问题。审慎监管主要通过对银行资本、流动性、合规性等日常监管来促进银行稳健运行。
而存款保险则通过宣布明确的法律保障、及时偿付存款等稳定存款人预期、防范挤兑,并通过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早期纠正机制和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处置机制防控金融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设计之初就明确了不做“付款箱”的定位。
所谓“付款箱”,即仅在被投保银行倒闭后被动赔付存款人。我国采取了更加主动的“风险最小化”模式,通过行政法规赋予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的必要职能。这意味着存款保险不仅能事后“兜底”,更能事前“排雷”、事中“纠偏” 。
如何保护群众的“钱袋子”?
那么,存款保险又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
首先是牢牢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我国存款保险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作为制度设计、实施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存款保险基金每年有稳定的保费收入,为依法保护存款人权益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其次是切实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与稳定。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类宣传活动已累计覆盖16亿人次。最新公众认知评估结果显示,全国公众存款保险认知水平较2015年得到明显提升,挤兑风险事件的发生频率、影响程度大幅降低,进一步提振了广大储户信心,切实维护了金融稳定。
最后是有力促进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早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我国存款保险应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同时也促进和支持了其他重要金融改革任务。
制度实施以来,存款保险有效增强了中小银行信用,促进完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与此同时,存款保险还通过促使问题投保机构有序退出市场,进一步优化银行业资源配置,在保障金融稳定的前提下逐步打破刚性兑付,促进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