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推进“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为抓手,聚焦肉制品制假售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民生痛点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净化肉制品市场秩序。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马鞍山市雨山区荣美熟食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5年8月21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马鞍山市雨山区荣美熟食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2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抽检不合格案件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2025年5月23日销售的鸭锁骨,经检验,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采购生鸭锁骨卤制后销售,在卤制过程中添加少量日落黄,涉案货值金额154.2元。当事人提供了日落黄网上采购凭证和生产厂家资质材料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日落黄的使用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不允许用于生鲜肉和熟肉制品。本案的查处,暴露出部分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的淡漠,警示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抽检力度等措施,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全力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
2、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马鞍山市花山区肖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标准限量的牛蛙案
2025年8月20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马鞍山市花山区肖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7月4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抽检不合格案件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牛蛙,经抽样检验,牛蛙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上述批次牛蛙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为21.6元。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批次牛蛙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超标,会对人体健康带来较大风险。根据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这是保障食品安全、实现产品可追溯的重要法律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查、执法办案等措施,督促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提升其法律意识,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