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一案例显示,上海一“85后”原街道干部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三年内侵吞4名无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的托管财物共计70万元,最终因犯贪污罪获刑三年九个月。
被告人黄某出生于1988年,原系上海市静安区某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办公室干部。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黄某凭借职务赋予的管理权限,接收了由街道办事处托管的4名无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及现金。在接管上述财物后,黄某通过提现、转账、直接消费等方式侵吞,用于个人还款和消费,累计金额70万元。
2024年7月2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涉嫌贪污罪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8月13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黄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还发现了涉案街道办事处存在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托管账户资金底账不清、重点岗位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建议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成立特殊居民财物托管使用监督小组,制定特殊居民财物托管实施细则、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完善资金台账动态监督检查、补贴审核审批等工作机制,切实推进财物托管制度规范化建设。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