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盗挖西汉古墓多人获刑#】#盗掘古墓未获利也会被判刑# 2022年8月,包某甲、牛某某与岳某某做贩羊生意时,结识了王某甲和王某乙。在得知包某甲与牛某某有过盗墓前科后,王某甲便提议对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境内的一处古墓“下手”。随后,王某甲又联系了包某乙和白某某,7人先后对该墓葬进行两次非法挖掘,盗洞已深达墓室,棺椁隐约可见。不久后,凉城县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护时发现盗洞,立即报警,并设立了警示牌。公安机关联合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勘验,最终,除王某甲在立案后去世外,其余6人四散而逃。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6名涉案人员陆续归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盗掘行为虽未获利,但对古墓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依法应予严惩。2025年1月,经凉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