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作品
本报讯 昨日上午,《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通过建立全域覆盖的保护名录制度、划定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保护范围、落实分级分类的保护责任制、强化规划引领与全过程监管等多方面入手,保护好文化遗产,提升海南自贸港的文化吸引力与综合竞争力。
据介绍,海南拥有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三亚崖城、儋州中和、文昌铺前、定安定城)、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三亚保平村、文昌十八行村、定安高林村)、117座传统村落、2片历史文化街区(海口骑楼和府城)以及超过4000处不可移动文物、510处历史建筑和百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申报、认定、公布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有价值的文化遗产能及时纳入保护体系;设立了“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风貌管控等提出明确要求,在严格守护历史遗产的本体安全与风貌完整的同时,也为合理的活化利用预留了弹性空间。
《管理办法》清晰界定了省、市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以及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管理人的具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明确”的保护管理格局;要求将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保护前置;同时,建立了从调查认定、规划编制、修复提升、传承利用到监督追责的全过程管理制度。
据介绍,我省将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积极发现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载体,推动认定一批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把文化遗产找出来、保下来。在保护的前提下,对历史建筑进行“功能置换”和“适应性再生”,例如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建筑改造为文化空间、特色书店、精品民宿等。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海南正在探索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宣传、住建、资规、旅文等部门从“各管一段”转向“全链衔接”,形成从普查认定、规划编制到保护修缮、活化利用的全过程、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在总规层面,通过梳理市县域历史文化遗产名录,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建立空间管控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协调历史文化遗产周边风貌的保护与留存。在专项规划层面,完成了海口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三亚崖城镇、文昌铺前镇、儋州中和镇、定安定城镇四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以及三亚保平村、文昌十八行村、定安高林村三个历史文化名村等“一城四镇三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划定了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明确了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