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鸟类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鸟类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以检察之力,守护羽翼之美。
精准办案亮利剑
筑牢护鸟 “防火墙”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活动有关部署,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靶向发力,成立专项办案组,深入全县11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非法捕鸟网41张,查获小鸟46只,其中 5只经初步鉴定为国家 “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针对排查发现的 “捕鸟乱象” 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薄弱等问题,龙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及11个属地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立案调查,制发检察建议与磋商函,督促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筑牢鸟类保护防线。
联动共治聚合力
织密护鸟 “一张网”
为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与实效,近日,龙门县人民检察院以现场宣告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高校学者共同参与,由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现场示证、释法说理,与会人员围绕鸟类保护与整改落实深入讨论、建言献策,凝聚共治合力。
专业赋能强本领
激活护鸟 “新动能”
为提升检察人员与林业部门执法人员的鸟类保护专业履职能力,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特别邀请了惠州学院动物保护专家钟平生教授开展专题授课。讲座聚焦龙门县鸟类资源现状,深入阐释保护意义,并就如何协调农业发展与鸟类保护、实现“防鸟不伤鸟”等现实难题提供专业指导,为依法履职、科学护鸟开拓了新思路、提供了新方法。
鸟类保护,任重道远。下来,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野生鸟类保护合力。同时,强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公众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共同守护龙门绿水青山和野生鸟类家园。
来源:龙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