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5)浙0702民初15018号,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洪富连,被告/被上诉人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5:3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1则,其中,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的公告1则,
| 案由 | 数量 |
|---|---|
| 侵权责任纠纷 | 1 |
| 合计 | 1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法院 | 原告/上诉⼈ | 被告/被上诉人 | 开庭时间 |
|---|---|---|---|---|---|---|
| 1 | (2025)浙0702民初15018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洪富连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12-17 15:30 |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成立日期1989年8月8日,上市日期1993年7月28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以水泥和医药为主,通信电缆、仓储、贸易为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建材行业45.77%,医药行业36.48%,其他行业11.38%,健康品行业6.37%。
尖峰集团所属申万行业为:建筑材料-水泥-水泥制造。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医药电商、破净股、中药、水泥、创新药等。
截至9月30日,尖峰集团股东户数3.84万,较上期增加19.77%;人均流通股10754股,较上期增加0.20%。2025年1月-9月,尖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20亿元,同比减少5.05%;归母净利润6.50亿元,同比增长820.76%。
分红方面,尖峰集团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2.65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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