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外卖配送站点存在骑手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的行为。经调查,该站点的运营方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外卖平台的区域配送合作商,未履行管理责任,放任骑手使用无牌车辆配送,且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整改。该公司被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据悉,此案为全国首宗针对“即时配送企业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的行政处罚案件。
调查显示,该公司与某外卖平台签署服务协议,负责管理区域内配送业务,但其在日常管理中未对配送车辆号牌情况履行检查义务,导致无牌车上路配送现象存在。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指出,该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四十六条,依法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针对此案,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向全市外卖平台及配送合作企业发出警示,强调应切实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明确三点要求:
一是严守车辆合规底线。作为直接管理方,配送合作商必须定期检查配送车辆合规性,发现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应停止使用、恢复原状,彻底清退“无牌车”“外地牌车”;应督促骑手按规定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做到依法驾驶、规范停放、安全充电,不得以“骑手个人行为”为由推卸责任。
二是筑牢安全培训机制。配送合作商应定期组织骑手开展交通安全和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安全驾驶意识。
三是优化算法配送规则。平台企业应合理设置配送时间、科学规划配送路线,杜绝算法倒逼骑手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安全无小事,合规即责任。接下来,将持续加强对即时配送行业的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整治等方式,将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同时,强化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推动外卖配送行业规范、安全、有序发展。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若发现外卖骑手存在使用无牌车辆、交通违法等行为,可通过12345等渠道进行反映,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