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有云“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意指只有把握亘古不变的规律,才能驾驭当下的具体事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积淀于无数先贤的法治实践与政治智慧之中。站在陕西麟游这方厚土之上,麟游县检察院正在探索如何让古老智慧融入检察职能,将“天下无讼”的理想,转化为“案结事了人和”的麟游检察实践。
以“民为邦本”传统理念为指引,在小案办理中传递司法温度
基层民事检察工作面对的多是民生小事。然而,“小事”不小,关乎民心向背。我们传承“民本”思想,就是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血脉。
在支持起诉中体现“弱有所扶”。对于弱势群体起诉困难的,该院依申请开展支持起诉,并积极协调司法援助,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在纠纷化解中追求“息诉止讼”。对于有和解基础的邻里、家事纠纷,该院不止于就案办案,而是借鉴古代“调处息诉”的智慧,联合县劳动监察大队、乡镇、村委会等多方力量,综合运用“法、理、情”力促和解,力求从根本上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以“持满戒溢”传统智慧为遵循,在监督履职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检察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职责。该院从“持满戒溢”的古老箴言中汲取政治智慧,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在争议化解中追求“政通人和”。该院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一些行政案件“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问题突出,当事人的合法正当诉求得不到重视和满足,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该院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搭建平等对话平台,让行政机关说明情况,让相对人表明诉求,在法治框架内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将法治、人情融为一体,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非诉执行中做到“罚当其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承担着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重要功能。行政非诉执行以国家司法权为后盾,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以检察监督为保障,是确保行政决定得以有效、准确、科学实施的防线。对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该院依法进行必要性审查。对于轻微违法、当事人已主动纠正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避免“为罚而罚”,体现“明德慎罚”的宽仁精神,引导行政执法遵循比例原则,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导。
以“至诚感通”传统精神为内核,在公益诉讼守护中践行永续发展理念
绿水青山和历史文化遗迹,是麟游最宝贵的财富。公益诉讼检察是守护这份财富的“法治利器”。
在生态环境中贯彻“天人合一”。针对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破坏林地等行为,该院积极履职,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监督和治理,并探索“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麟游落地生根。
在文物守护中担当“文明使者”。该院深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坚决向破坏历史风貌、威胁文物安全的行为说“不”,用心守护“九成宫醴泉铭碑”等文物,让千年文明在检察守护中薪火相传。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与“源”。该院将立足麟游实际深挖本地文化宝藏,将传统文化中的治国智慧与为民情怀,创造性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具体实际。在民事检察中传递温情,在行政检察中促进和谐,在公益诉讼中守护文化永恒,让古老法治文明在新时代焕发蓬勃生机,为麟游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加强劲的检察力量。
(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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