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龙溪股份,证券代码:600592)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95号),因公司及下属公司对部分钢材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不当,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并落实整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告显示,福建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福建证监局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收到《决定》后高度重视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规定,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事项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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