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明年起 成都全域禁止使用国Ⅰ及以下机械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依林) 12月19日,记者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正式印发。根据《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成都全域禁止使用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自2027年7月1日起,成都全域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和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场内车辆。
为何进行此次调整?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移动源和噪声污染防治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时间较长,技术水平落后,污染控制装置老化,单机的污染物排放量远高于目前全市普遍使用的国Ⅲ机械和最新的国Ⅳ机械,扩大国Ⅱ及以下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可以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改善。”
具体而言,此次调整也存在必要性。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机械)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排放量占移动源总排放量的14%、23%。淘汰国Ⅱ及以下机械后,可有效提升空气质量。再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明确要求在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Ⅰ及以下机械。
在可行性方面,成都具备良好基础。现有国Ⅱ及以下标准机械数量少、使用率低,替代难度较小。多数区(市)县此前已将全域划为高排放禁止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相关实践也积累了经验,分阶段实施方式为设备更新预留了缓冲期。政策实施后,还可通过依法处罚有效遏制高排放机械的使用,杜绝老旧机械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