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南京江北新区分局
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依法、及时、便捷返还冻结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启动冻结资金返还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彭某怡,账号:6221****4971,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彭某怡,账号:6221****4971)中的壹仟玖佰肆拾贰元整人民币(¥1942.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2、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贾某梅,账号:6217****4820,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贾某梅,账号:6217****4820)中的壹拾柒万壹仟贰佰壹拾壹元整人民币(¥13044.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3、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裴某男,账号:6230****2474,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裴某男,账号:6230****2474)中的伍万叁仟柒佰捌拾玖元整人民币(¥53789.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4、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陈某星,账号:6228****9270,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陈某星,账号:6228****9270)中的伍仟贰佰肆拾贰元整人民币(¥5242.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5、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文某,账号:6228****9077,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文某,账号:6228****9077)中的壹万玖仟玖佰柒拾壹元整人民币(¥19971.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6、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董某实,账号:6222****5650,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董某实,账号:6222****5650)中的陆仟捌佰柒拾元整人民币(¥687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7、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华夏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杜某,账号:6230****2738,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华夏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杜某,账号:6230****2738)中的贰拾万元整人民币(¥200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8、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唐某赵,账号:6222****2698,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唐某赵,账号:6222****2698)中的伍仟元整人民币(¥5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9、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庞某婷,账号:6215****2962,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庞某婷,账号:6215****2962)中的伍仟元整人民币(¥5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0、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长沙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张某友,账号:6214****5468,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长沙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张某友,账号:6214****5468)中的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1、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账户名称:马某,账号:6215****5756,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账户名称:马某,账号:6215****5756)中的贰万肆仟元整人民币(¥24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2、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贵州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刘某青,账号:6214****8060,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贵州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刘某青,账号:6214****8060)中的叁万零伍佰伍拾贰元整人民币(¥30552.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3、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山东鸣某商贸有限公司,账号:2050****1561,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山东鸣某商贸有限公司,账号:2050****1561)中的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4、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招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廖某鑫,账号:6214****5888,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招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廖某鑫,账号:6214****5888)中的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5、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称:杨某军,账号:6230****1839,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称:杨某军,账号:6230****1839)中的叁万零壹佰柒拾陆元整人民币(¥30176.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6、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潘某苗,账号:6228****8477,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潘某苗,账号:6228****8477)中的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35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7、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葛某梅,账号:6221****2353,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葛某梅,账号:6221****2353)中的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8、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范某玲,账号:6221****7733,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范某玲,账号:6221****7733)中的肆万玖仟元整人民币(¥49000.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9、经立案侦查,我局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李某豪,账号:6221****4143,我局已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现被害人向我局提出冻结资金返还请求,根据溯源返还原则,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计算,我局拟决定将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李某豪,账号:6221****4143)中的壹拾柒万壹仟贰佰壹拾壹元整人民币(¥171211.00)返还至被害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间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审核。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南京江北新区分局
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25-83146184
联系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杨新路188号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微警务
编辑:居长玉
责编: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