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12月2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同志就《条例》修订的背景、修订过程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为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准确把握上位法精神与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坚持未成年人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认真审议,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组织立法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等,对修订草案中涉及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争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讨论。修订后的《条例》建立健全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相关领域保护机制,构建了全方位的保护体系,与时俱进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细化,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