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 许 凌
当前,教育大数据已成为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中的珍贵数字资源,广泛应用于学生个性化学习、教师教学、学校管理决策及教学评价等环节。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与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教育数据呈现井喷式增长。
然而,数据规模的急剧扩张和数据价值的深度挖掘,给教育数据安全带来了诸多挑战,如数据泄露等,需构建与之匹配的数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充分调动教育各相关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教育数字化进程中的优势,为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言献策。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协同治理架构
教育数据安全治理需从战略高度进行系统规划,建立权责清晰、高效运转的治理体系,有效整合各职责部门的治理力量,以制度引导推动数据安全治理从单一向多元协同转变。
健全教育数据安全保护立法,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当前,我国数据安全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保障,但缺少针对教育数据特性的专门立法。应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通用立法基础上,结合教育数字化多主体、多层级参与的特点,以保障教育利益相关者个人数据权益为目标,制定面向教育数据安全流通的专项立法。
完善数据安全伦理规范,明确治理责任。教育数据安全涉及多方主体,需通过制度明确各方责任边界。在教育数据安全立法指导下,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师生及技术服务提供商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归属。
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保障数据安全流通。教育数据的价值在于各利益相关者间的数据流动。现阶段,教育数据治理面临数据标准不一、权限不明确、保障不健全等问题,难以真正实现安全流通。为此,可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数据共享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汇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的力量,实现教育数据资源在相关部门或机构间的安全共享与共用。
强化技术支撑,构建动态综合防护体系
技术防护是教育数据安全的基础屏障。教育数据安全需构建集动态防御、智能预警、快速响应于一体的综合技术防护体系。人工智能技术为教育数据安全防护提供了新的可能,借助传统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算法,可实时监测网络流量、精准识别异常行为,并迅速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数据安全防护技术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涵盖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各环节。在数据采集阶段,应明确采集范围和使用目的,避免过度采集;数据存储时,对各类存储设备采用全盘加密或文件级加密,对数据库敏感字段实施字段级加密;数据传输过程中,全面采用SSL/TLS等加密协议;数据使用阶段,可通过隐私计算、差分隐私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销毁时,确保彻底删除且不可恢复。
运用数据分类分级技术,实施差异化防护。教育数据种类多样、敏感度不同,传统“一刀切”的保护策略已不适用。具体而言,可将教育数据划分为三级:敏感数据,如学生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信息等,需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重要数据,如学生成绩、教师科研数据、学校管理信息等,需重点保护;一般数据,如公开课程信息、学校基本情况等,可按需采取适当安全措施。这种分类分级防护策略既能保障关键数据安全,又可避免防护过度导致的数据泄露。
善用智能技术,实现数据安全自动化监测、预警与响应。智能化安全运维平台可实时采集和汇总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等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报警信息及日志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全面感知安全态势。基于传统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分析以上安全数据,可准确识别数据安全威胁,实现实时监测与快速响应,及时启动防护机制。
聚力多元主体,聚焦算法监管与素养提升
教育数据安全不仅关乎技术防护,更涉及算法伦理和人文关怀。随着AI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算法偏见等伦理风险日益凸显,亟须整合多元主体的力量,加强算法监管,提升教育用户的数字与隐私素养,护航教育健康发展。
增强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破除“黑箱”困境。算法设计不可避免地嵌入设计者主观意识,易引发隐性偏见。可将透明度等法律规范融入教育智能系统设计初期,开发易于理解的算法程序。同时,赋予师生等利益主体算法解释请求权,使其能就影响自身权益的算法决策要求合理解释,防止“技术主导治理”偏离教育本质。
建立算法伦理审查机制,引领教育价值导向。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须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建议成立由教育专家、伦理学者、技术专家、教师代表等构成的算法伦理委员会,对算法进行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包括:算法是否存在性别、地域、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歧视;数据采集和使用是否遵循知情同意原则;算法决策是否有助于教育目标达成等。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提升全社会数字素养。教育数据安全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需政府、学校、企业、师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筑牢安全防线。一方面,应开展数字隐私素养提升行动,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纳入数字素养培训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渠道,提高家长数字素养与数据保护意识,使其能够与孩子共同树立数据保护意识和能力。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