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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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12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分组审议中,委员们普遍认为,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建设,健全了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完善的系统治理,既是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现阶段管理经验的总结和固化,也是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全面检修和系统升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段春华委员建议在草案第6章运输安全中,增设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道的相关内容。他指出,车辆运输管理是危化品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在特定区域设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道,让危化品运输车在专用道内行驶,是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有序的有效措施。 鄂竟平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单独列出“监督管理”一章。他认为,本法的要害是安全,保证安全的最主要措施之一即监督管理,但草案中未设该章,总则中相关内容也较少,不利于安全需求。 高松委员注意到,草案中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使用、经营、运输等过程环节均有相关规定,但未提及危险化学品处理处置环节的安全要求。实际中,很多研究单位因难以找到处理单位而面临用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理难题。他建议应关注这一环节并作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