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千禾0”“壹号土”等文字游戏式“擦边”商标频繁被指出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生误认的嫌疑,存在宣告无效风险。日前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商标法修订草案针对相关情形进行强调,指出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此次商标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明确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形和处罚幅度;规制商标不当使用,增加规定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可以罚款、撤销该商标,并明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的管理、使用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方面,修订草案将商标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同时明确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的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申请人可以撤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商标法修订草案的提请审议,为规范恶意抢注、囤积倒卖商标、利用文字歧义误导消费者等乱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有效提高了侵权成本,压缩了不当商标注册、使用行为的违规操作空间。”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颖建议,监管部门依托法律优化审查细则,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企业摒弃投机思维,以产品品质和诚信经营树立品牌价值;行业协会发挥监督作用,牵头推动行业标准细化完善。多方合力,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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