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江苏镇江丹阳法院审结的一起“高端疗养”诈骗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案由殷某某等20人组织实施,以健康管理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手法隐蔽、组织严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身心健康。
基本案情殷某某,男,70后,高中文化,在某著名风景区注册成立疗养公司与健康管理公司,招聘韦某、张某等人担任管理人员,并通过全国各地的代理商招揽客户。
犯罪团伙以“免费旅游、体检”为诱饵,诱使被害人前往公司所在地,提前搜集被害人的资产与健康信息。随后,安排被害人参加晚宴、健康讲座、旅游、体检等活动,并由公司招聘的许某等假“专家”虚假解读体检报告,故意夸大病情,制造健康焦虑。
在此基础上,犯罪团伙进一步对所谓“干细胞疗法”“血液养护疗程”“肝肾养护疗程”等项目进行虚假宣传,谎称其具有高端疗效,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然而,部分产品标注的PF1、PF2、PF3、PF4、PF5实际系维生素C、谷胱甘肽、硫辛酸等普通成分,并无其所宣称的特殊功效。
2018年至2022年7月间,以殷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以公司为载体,通过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实施医疗诈骗,共计诈骗被害人3283名,诈骗数额高达53315万余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案件审理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以20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向丹阳法院提起公诉。丹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2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上述20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罚金一百二十万至一万五千元不等的刑罚,其中11人被处以了五年以上的刑罚。
本案的成功审结,有力震慑了以“高端疗养”为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展现了丹阳法院依法严惩医疗诈骗、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司法担当。丹阳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深化部门联动,为维护群众健康与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丹阳发布